我本质上还是一个热爱低级趣味的人——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前,我还在泡一杯二十分钟之前的茶。

但我原本不是如此。确切的说,初中的我还会捧着一本从图书室借来的《纳兰词》细细地读,读不懂“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”却也能跟着掉几滴眼泪。周末的时候不补课,一个人的时候最喜欢去省图,戴着MP3,去数理化的书区里找霍金的《时间简史》。高中的我更甚,最喜欢艰深繁丽的词藻和半懂不懂的公式,会抄下来一遍遍地看。每周都会去买《南方周末》,在每个本该属于故事会和知音漫客的午休里,翻开时事政治一页页地看,有时候还会做一些剪报。和ZM在禁止学生进入的天台上一起录歌,坐在操场上的落叶里填着自己的歌词,在国学社发表诗词讲演,去社团节舞台上演出,轰轰烈烈地爱,然后暴风哭泣。

然后一切在那个白色天光渐渐消失的夏天戛然而止。

上了大学之后,父母的管制变远了,一切都变得比之前更加妙趣横生。时间变得更多了,却也静不下心来看一本书。依然会在等车的时候望着雨夜的霓虹出神,但心境很难说相似。奇妙的是,我可以感觉到大学时候的我是真实的快乐,却无法断定在那之前的我是否快乐。难道我天生就是一个野人?是流氓地痞和乡绅的后代,只能从食欲和性欲里汲取快乐?

我现在依然追逐着所有的低级趣味。快速能获取到的快乐固然会让人空虚,但我欣然接纳空虚,我在这空虚之中假装思考,假装人生有追求,假装未来光芒万丈。我在这假装里,似乎能活。天与地都在这假里,而我是唯一的真。